CERC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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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國會在 1980 年通過並於 1986 年和 1996 年分別作了重要修訂的《 美國綜合環境處理、賠償和責任法 》(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, 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,以下簡稱 CERCLA ),也稱「超級基金法」 ( Superfund Act ),針對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,只要是危害性物質的排放,都將採取嚴格的法律行動與賠償責任;由於其獨特的嚴格、無限連帶責任制度,以及具有追溯既往的法律效力。
該法案對所有不動產( 包括土地、廠房、大樓、設施等 )的污染者、所有者和使用者,以追溯既往的方式規定了法律上的連帶嚴格無限責任。根據該法規,如果在任何 “ 設施 ” ( facility ) 上發現 “ 危險物質 ” ( hazardous substance ) 的 “ 排放 ”(release)或 “ 可能發生的排放 ” ( threatened release ),則 “ 有關責任方 ” 即應當對該污染承擔連帶嚴格責任。
CERCLA 不僅規定當前的房屋所有者負責,而且規定不管誰造成的,任何丟棄期間的所有者都要負責,因為 CERCLA 責任是一種嚴格的賠償責任 (strict liability)。
嚴苛的環保標準讓使用者 ( 有關責任方 ) 對化學藥劑的評估與使用更加謹慎,嚴格限制那些採用工業標準的製品,卻浮濫應用在家庭民生環境所造成的污染,特別是位於商業住宅區、沒有工業廢水處理系統的大樓和設施,更要加強對日常廢水排放的監督,以免成為巨額環境污染索賠的對象。
潔磷晶 ( POWER-PHOS ) 食品級的特性,安全無毒、可直接排放免處理,不但有效防止水垢與管路鏽蝕的現象,也通過 CERCLA 的檢驗,廣泛應用在家庭與商業大樓循環系統。>> 潔磷晶物質安全資料表 ( MSDS )
PS:美國環保署 ( EPA ) 對 CERCLA 的刑法規定。
該法案對所有不動產( 包括土地、廠房、大樓、設施等 )的污染者、所有者和使用者,以追溯既往的方式規定了法律上的連帶嚴格無限責任。根據該法規,如果在任何 “ 設施 ” ( facility ) 上發現 “ 危險物質 ” ( hazardous substance ) 的 “ 排放 ”(release)或 “ 可能發生的排放 ” ( threatened release ),則 “ 有關責任方 ” 即應當對該污染承擔連帶嚴格責任。
CERCLA 不僅規定當前的房屋所有者負責,而且規定不管誰造成的,任何丟棄期間的所有者都要負責,因為 CERCLA 責任是一種嚴格的賠償責任 (strict liability)。
嚴苛的環保標準讓使用者 ( 有關責任方 ) 對化學藥劑的評估與使用更加謹慎,嚴格限制那些採用工業標準的製品,卻浮濫應用在家庭民生環境所造成的污染,特別是位於商業住宅區、沒有工業廢水處理系統的大樓和設施,更要加強對日常廢水排放的監督,以免成為巨額環境污染索賠的對象。
潔磷晶 ( POWER-PHOS ) 食品級的特性,安全無毒、可直接排放免處理,不但有效防止水垢與管路鏽蝕的現象,也通過 CERCLA 的檢驗,廣泛應用在家庭與商業大樓循環系統。>> 潔磷晶物質安全資料表 ( MSDS )
PS:美國環保署 ( EPA ) 對 CERCLA 的刑法規定。